“婚外情”调查过程中有一些雷区是需要避开的,那么这些雷区是什么呢?邢台律师小编带您详细的了解一下。
婚外情调查是否侵犯他人隐私权?
婚外情调查的一个雷区就是会涉及对他人隐私权的触犯,什么是隐私权?一般认为是个人信息和质量、私生活状况有保密、合理利用的权利,不经过本人同意任何人都不得刺探、调查、披露、利用、公开,一旦侵犯他人隐私权,被侵害人可以通过名誉权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甚至可以赔偿精神损失。我们国家还没有对隐私权进行立法,但相关的法学研究和实践诉讼早已开始,高院的司法解释以保护名誉权的方式对隐私权进行保护,那么婚姻一方对另一方所谓的婚外情是否侵犯了配偶及“第三者”的隐私权?
一看取得证据的地点
如果获取证据的地点在调查人的自己家中,此种情况一般不构成非法闯入和侵犯公民住宅,而且配偶一方也有权知道另外一方的忠诚度,等于如果你结婚,那么你就得放弃自己的部分隐私权。如果获取证据的地点在宾馆、“第三者”家中等非公众场合,一方擅自闯入强行取证,可能会从“受害者”变成侵权人,会涉及非法侵入公民住宅;侵犯“第三者”的个人隐私权;如果对他人采用强制措施的进行拘禁、拍照等,还可能涉及非法拘禁罪;对他人殴打的导致伤害的,可涉及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罪。那么在公众场合调查取证,比如公园、咖啡馆等,在这种公众场合一般认为行为人对自己的隐私权进行了放弃。
二看取证手段的合法性
首先,采用的取证器械要合乎法律规定,上海婚姻律师沈洁在和调查公司的接触中发现,有些调查公司声称的采用针孔。摄像机等间谍摄氏对对方进行拍摄的,上海婚姻律师沈洁指出这些都属于不合法的取证方式,取得的证据自然没有法律效力。其次,采用的调查手段要合法,不能采用非法盯梢、强制拍照拍摄等方式取证,更不能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同样的,如果调查手段违法,获得的证据也不会被法院认可。
三看取得证据后的使用方式
对调查取得的证据不当使用的,尽管取证手段合法,也会侵犯他人隐私权。上海婚姻律师沈洁解释什么叫做不但使用,不当使用主要指在不相关的人面前展示获得的证据,把证据公开场合展示等等,但是提交给法院和律师不算侵犯他人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