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重大疑难案件专业律师

谙于诉道 ,精于讼术

电话:13230956513

陈银鹏律师

联系方式

    陈银鹏律师

    执业证号:11305201210965425

    手  机:13230956513

    微  信:15030935505

    Q   Q :398184373

    律  所: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

    地  址: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与永祥街交叉口律师大厦六层611室

哪些房屋不能租赁呢?

时间:2021-09-06

对于房屋而言哪些情况是不能租赁的呢?关于这个问题邢台律师小编带您详细的了解一下。
  1.无法证明出租人是所有人的房屋不能租。承租人对出租人提供的产权证的真实性有怀疑,或者出租人无法提供产权证的,承租人可以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
  2.违章建筑不能租。未经过规划部门批准,私自搭建的房屋随时有可能被强制拆除,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承租人随时面临房屋被拆除的风险,如果承租人明知是违章建筑而租赁的,因房屋被拆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3.未经出租人的同意,承租转租的房屋。没有经过原出租人(即房东)的同意,租赁承租人转租的房屋,次承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得到原出租人的同意,房屋转租合同有效;原出租人不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无效,而且原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原租赁合同。
  4.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共有人没有全部同意出租的,对共有房屋的处分、收益要经过所有共有人的同意,房屋租赁合同只和房地产权属证书中的部分所有人签订的,合同如果得不到其他共有人的认可,合同无效。不过如果房地产共有人没有登记在产权证上,属于“隐名”的共有人的,承租人和产证所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
  5.存在抵押关系的房屋且抵押合同约定不得出租或者出租要经过抵押权人同意的。设定抵押的房屋在权利行使上受到限制,抵押物随时可能会被拍卖变卖。根据民法一般理论“买卖不破除租赁”,如果租赁关系在抵押关系之前成立,即使抵押房屋被拍卖租赁关系也不能解除,新的买受人要继续履行合同。租赁关系成立在抵押关系之后成立,抵押房屋被拍卖变卖时,租赁合同随之解除,承租人既无继续承租的权利又无优先购买权。
  6.危房、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不能承租。被认定为危房的房屋不能承租,不可因为贪图一时的租金便宜而租赁,一旦发生房屋倒塌导致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承租人自己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7.房屋已经列入拆迁范围的,承租人的继续承租也无法得到保障。
  8.房屋所有权争议未定的,也就是真正有权处分房屋、出租房屋的人没有确定,一旦确认的产权人不是签订承租合同的人,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又属于待定的。
  9.房屋进入司法诉讼程序,被法院查封的。
  10.房屋有可能成为涉案财产,有可能会被司法机关没收、罚没的。
上一篇: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介绍 下一篇:合同纠纷中特殊的地域管辖知识介绍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