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重大疑难案件专业律师

谙于诉道 ,精于讼术

电话:13230956513

陈银鹏律师

联系方式

    陈银鹏律师

    执业证号:11305201210965425

    手  机:13230956513

    微  信:15030935505

    Q   Q :398184373

    律  所: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

    地  址: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与永祥街交叉口律师大厦六层611室

免责辞退员工常见形式介绍

时间:2022-03-01

免责辞退员工常见的形式都有哪些呢?关于这个问题邢台律师小编带您详细的了解一下。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不仅仅只是劳动者适应劳动岗位和接触单位的文化、规章制度的期间,同样也是用人单位用于观察劳动者是否也能适用该岗位的期间,指试用期内单位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劳动者确实不符合该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也就是说劳动者需要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而且是严重违反,例如泄露商业秘密给单位带来损失等等,且单位的规章制度须是劳动者熟知的且是合法有效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违法犯罪,继续留在用人单位会给单位造成不良的影响,单位当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还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拒不改正的;即劳动者违反单位规定,身兼数职,且对于个人的工作造成影响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5、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欺诈、胁迫、趁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可以请求该撤销该合同或者是该合同无效,同理,因欺诈胁迫等方式订立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认为该合同无效。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本项规定需要是由于劳动者个人原因造成的过错或者失职给单位带来巨大损失的,单位当然可以辞退劳动者,并可向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
上一篇:贷款纠纷的实效问题 下一篇:借条具备法律效力需要的内容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