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重大疑难案件专业律师

谙于诉道 ,精于讼术

电话:13230956513

陈银鹏律师

联系方式

    陈银鹏律师

    执业证号:11305201210965425

    手  机:13230956513

    微  信:15030935505

    Q   Q :398184373

    律  所: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

    地  址: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与永祥街交叉口律师大厦六层611室

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不同点介绍

时间:2021-07-28

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2者之间存在哪些不同点呢?关于这个问题邢台律师小编带你详细的了解一下。
  1.主观方面明显不同。
  2.结果在定罪时所起作用有所不同。
  3.从处罚方面看,过失犯罪的法定刑明显低于故意犯罪。由于过失的主观恶性明显小于故意,所以刑法对过失犯罪的规定不同于故意犯罪,具体如下:
  A.过失犯罪均以发生危害结果为要件,而故意犯罪并非一概要求发生危害结果。过失犯罪情况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追求,也不放任,而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主观上根本反对发生这种危害结果,因而主观恶性较故意犯罪要小得多
  B.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责任”,“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体现了刑法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罪为特殊的精神。过失犯罪只有当行为已经给社会造成危害结果的情况下,才能构成犯罪。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不存在过失犯罪
  C.刑法对过失犯罪规定了较故意犯罪轻得多的法定刑。过失犯罪只有在刑法分则条文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负刑事责任。如果刑法分则条文没有规定的,无论某一过失行为危害程度如何,都不能构成犯罪。
上一篇:刑事赔偿的义务机关包括? 下一篇:短工工伤如何进行赔偿啊?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