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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离婚有哪些补偿呢?

时间:2021-12-27

对于怀孕离婚的人来说都有哪些补偿呢?关于这个问题邢台律师小编带您详细的了解一下。
  怀孕离婚的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其赔偿金主要由: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 (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构成
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
  (二)有配偶者 在女方怀孕期间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但是此规定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在有以下情况,男方也是允许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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