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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纠纷的证据介绍

时间:2021-07-15

货款纠纷的证据在收集的过程种需要注意什么呢?关于这个问题邢台律师小编带你详细的了解一下。
一、证据的分类: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分类标准:证据的来源
  含义: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
  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
  区分意义:原始证据的可靠性和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
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能够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
3、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以言词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表现为物品和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
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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