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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

时间:2020-09-03

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呢?关于这个问题邢台律师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开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故意杀人的开始举刀、掏枪,投毒的开始放置毒物,盗窃的开始伸手窃取等,这些行为开始的一瞬间就是“着手”。
(2)犯罪没有得逞。所谓犯罪“未得逞”,是指行为人的行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没有完成犯罪。如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是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要件,如果没有把人杀死,他就没有完成这一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构成故意杀人的未遂。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即犯罪未得逞并不是犯罪分子自愿的,而是由于不可克服的其他原因造成的。一是客观原因,如遭到被害人强有力的反抗,遭到其他人的制止或自然力的阻碍,如纵火犯点燃房屋刚离去,恰逢天降大雨将火浇灭;二是犯罪人自身的原因,如能力不济,或作案时突然发病的;三是犯罪人主观上认识错误,如误把牛马当人杀,或投毒时误把白糖当砒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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