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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和职工参保之间的不同点

时间:2021-02-19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和职工参保他们两者之间存在哪些不同呢?关于这个问题邢台律师小编带你详细的了解一下。
 
1、缴费主体不同
  灵活就业人员是自己缴费(当然,也有亲朋好友代缴的);职工是所在的工作单位代扣代缴。
2、缴费意愿不同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就业和收入情况自愿缴费;职工必须依法缴费,不容商量。
3、缴费基数不同
  灵活就业人员是按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100%为缴费基数;职工是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4、缴费比例不同
  灵活就业人员是20%;职工是8%(职工所在的工作单位缴费比例为20%)
5、受理机构不同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和退休是由受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公共职业服务机构(档案托管机构)受理;职工缴费和退休是由所在的工作单位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6、缴费方式不同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公共职业服务机构(档案托管机构)的要求,通过银行网点、网银、手机银行、微信、支付宝、社保自助缴款机进行缴费;职工只能通过所在的工作单位从工资里代扣代缴。
7、缴费期限不同
  灵活就业人员在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发布后,一般是从每年的7月至年末这段时间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可一次缴全年,也可一年缴多次;职工是每个月都须缴费。
8、欠费后果不同
  灵活就业人员因各种原因未在当年缴费,跨年后形成缴费断档,个人只承担自己的退休待遇可能因此降低的后果;职工因单位原因欠费,欠费的单位要承担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所在单位可能面临应缴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面临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直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9、补缴情形不同
  灵活就业人员当年错过缴费机会,跨年不得补缴往年欠费;职工与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期间未及时缴费,可向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主张补费诉求。
10、退费标准不同
  灵活就业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去世、入外籍丧失国籍,可以全额退返个人缴费。遗属还可以将抚恤金、丧葬费与退返的全额个人缴费进行比较,选择是否全额退返个人缴费而放弃抚恤金、丧葬费;职工退费时,只退返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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